涉嫌未依规则进行施行工程监测中建东设岩土公司收罚单
来源:欧宝官网 发布时间:2025-10-30 18:34:5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委员会(下称“北京住建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分公示栏得悉,10月20日,中建东北规划院旗下的中建东设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东设岩土公司”)收到罚单,原由于“涉嫌未依规则进行施行工程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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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现实内容显现,北京住建委于2025年7月30日对该单位在坐落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二旗村的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二旗村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1-1503-0003等地块用地项目(11-1#住宅楼等16项、1#幼儿园等4项)涉嫌未依规则进行施行工程监测的行为予以立案,开展调查。
根据2025年7月31日对该单位托付代理人卫凌云、邵信东的问询,以及调取有相关的材料,查明:该单位是该工程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及降水工程专业分包施行工程单位。2024年3月26日,北京市建造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执法人员对该工程查看时发现:
该工程基坑支护深度3.10~7.2m(不含集水坑),开挖深度大于5m,依照《住宅城乡建造部办公厅关于施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办理规则有关问题的告诉》(建办质〔2018〕31号)附件2第一条的规则,该基坑工程归于超越必定规划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二级、三级,现场查看时该工程基坑西侧部分没有开挖,其他部位已开挖至规划深度,基坑没有回填,该工程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及降水工程专业分包单位中建东设岩土公司自2023年12月18日开挖至现场查看当天仅对该基坑支护体系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进行了监测,对该基坑进行了巡视查看,未对该基坑桩身水平位移、锚杆拉力、周边地面沉降值、管线沉降以及地下水位监测,不符合该工程《基坑支护及地下水操控工程规划-规划总阐明(二)》(图号:JS-2)第6条第(1)项“监测项目”的要求该规则要求对基坑路途及管线沉降、基坑周边地表沉降进行监测。项目担任人卫凌云是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技能担任人邵信东是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北京住建委表明,上述违法现实清楚,根据的确、充沛。未发现该单位有其他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处分的景象。
对此,北京住建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办理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及《北京市住宅城乡建造体系行政处分裁量基准》C1667700B020,给予中建东设岩土公司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分。处分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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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显现,中建东设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广超,由中国建筑东北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由中国建筑(601668.SH)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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